中山商报9月26日讯 昨日是全国第十三个律师宣传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律师协会支持,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承办的“9·25律师宣传日——广东律协(中山)政府法律顾问宣传推广活动,日前在中山众创金融街举行。 2014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该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面对更加复杂、庞大的法律问题,而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行政工作中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瓶颈,塑造法治政府的形象。活动现场,不少律师认为,政府法律服务是律师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利于“阳光政府”的打造,也是律师行业应该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据了解,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4年开始,我市力推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将专业法律服务介入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为中山市政府及各部门、镇区政府等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比如,本次活动承办方的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中山市人民政府、阳江市人民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此次活动设有:接受政府部门、群众咨询,展示政府法律顾问形象;展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当天,中元、国融、保衡、保信、金丰华、共阳、桌而立、凯行等8家律师事务所现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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