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对9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7月30日晚,我市首名符合条件的特赦人员张某被接返回中山,实现对其的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7月30日接到通知,东区某社区所属服刑人员张某符合特赦令的相关条件,经由法院裁定特赦生效。同时,张某儿子得知这一消息后,决定当日下午驱车前往监狱欲将父亲接回中山。东区司法所马上安排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携带文书陪同张某的儿子驱车前往监狱。 张某由于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罪之前,张某将大半生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军旅,曾参加上世纪70年代对越自卫反击战,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贡献。他的情况符合特赦条件,最终获得法院裁定特赦生效。 30日晚,张某父子在监狱门外相拥而泣,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完成了相关对接手续后,东区司法所将张某顺利接返回到了中山居所。“感谢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老兵所作的贡献,特赦让我重获自由,让我能与家人再次团聚。”张某表示,他将好好珍惜与家人共同生活的时间。 东区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安排帮教工作人员将落实好为特赦人员的帮扶工作,让他们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1 20:24 , Processed in 0.07504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