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朗交警查获一名醉驾司机。与往常不同的是,这名司机是“主动送上门”的。 7月18日晚上,南朗交警接到刑侦大队民警电话,称一名闯进大队办公区的男子涉嫌酒后驾车,要求前往处置。 南朗交警随即前往了解情况,并当即对当事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呼气酒精含量达265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按规定到医院抽血备检后,民警将当事男子带回大队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男子叫佘某,四川阆中人,1980年生,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所驾无号牌摩托车系从朋友手中购买的二手车。在讯问过程中,佘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佘某交代,在7月18日下午16点左右,他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到南朗崖口鱼塘旁的朋友杨某家里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三到四两米酒,后来却因口角与杨某发生争执。杨某和另外一个人一起追打他,他迅速跑到停放摩托车的地方,驾驶摩托车逃走,并用手机打110报警电话。逃离杨某等人的追打后,他本打算驾车回家,但途中感到心里很不舒服,于是想前往翠亨派出所报警,结果行至刑侦大队时,误以为是翠亨派出所,于是驾驶摩托车闯进刑侦大队。民警见他喝了酒,当即通知翠亨派出所和南朗交警到场处置。 7月19日,南朗交警以无证驾车依法对佘某行政拘留。7月23日,司法鉴定报告显示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5.7mg/100ml,确认了佘某醉驾驾车的事实,佘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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