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2月26日讯 中小学有名师工作室,我市幼儿园也将有由骨干教师牵头的教师工作室。日前,市教体局印发《中山市幼儿园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以下简称 《方案》),就幼儿园建设教师工作室做出规定:可由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幼儿园骨干教师牵头,组建3—5人的工作室。目前首批工作室主持人正在接受申请。 《方案》显示,幼儿园教师工作室人员由主持人、学员和助理组成,运行的周期为三年。市教体局每年将为每个工作室安排基本建设经费1 万元。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室所在幼儿园,将根据需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主持人及学员开展市内讲学 (含公开课及教师培训授课)、入园指导、脱产进修、游学访问、学术会议、教育教学研究及论文发表等。此外,对于工作室研究成果出版物,经幼儿园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审定通过后,市教体局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申请条件 主持人要求是中山市等级幼儿园在职骨干教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担任幼儿园一线教师5 年以上,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班主任以及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优先考虑。同时要求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含,以下同)以上;近五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出版学术著作 1部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4年。 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可提出组建工作室的申请,于3月10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市教体局学前科8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8177956@qq.com。市教体局将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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