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七“减”三“加”为制造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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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4 10:5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山日报12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局获悉,继广东省出台“实体经济十条”后,我市也出台了《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着力为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
    中山“十条”中,为企业做“减法”的有7条,涉及降低企业的税收、用地、社保、用电用气、运输、融资和制度性交易等七个方面;做“加法”的有3条,涉及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和支持企业技改等3个方面。十条共有35个政策点,政策的补贴力度比省的要求更强、减负幅度更大、奖励额度更高、覆盖面更广。
    在降低税负方面,我市将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国家、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出台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下调至1-3元/平方米。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提出丰富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用地试行 “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方式出让,“先租后让”土地出让年限按不高于30年设定。对于属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的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50年;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属于我市工业重点发展产业项目需延长土地出让年期的,由属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集体决策后确定,最高不超过50年。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对我市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的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省、市政策叠加。2017—2020年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300万元。对我市直接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700万元,企业首发募集资金并在中山投资的,根据额度分档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方面,放宽技改企业扶持范围。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均纳入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同时,扩大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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