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老赖”欠款800多万元,竟堂而皇之到行政机关办理业务,然后被执行法官查获并司法拘留。 郑先生是深圳某机电设备公司法定代表,同时也是火炬开发区某机电企业的股东之一。2010年4月1日,深圳某机电设备公司将资产设备移交给火炬开发区某机电企业使用。同年7月29日,双方签订资产处理协议》,资产作价总计6109957.12元。 这笔款项由开发区该机电企业产生的利润收入中逐步返还,如利润不足的,两年内也要还清。 2011年9月6日,郑先生将开发区某机电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被告付清款项。 法院判决被告开发区某机电企业偿还61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但被告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 市第一法院执行法官彭湖冰介绍,该案2013年生效立案执行。2014年,法院查封该公司的设备并拍卖,但没查到有其它财产。 同时,法院追查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五千万,但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等关键人员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因此中止了执行。 2017年恢复执行过程后,申请人主动向法院提供线索,指出法定代表人涉嫌转移注册资金。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公司一直拒不申报财产。 综合考虑后,市第一法院决定加大执行力度,传唤法定代表人林某到法院,但林某没有出现。 今年7月初,执行法官获悉林某将到城区某行政机关办理业务,承办法官联系法警一同前往,从下午3点蹲守到6点后,林某才出现。 执行法官果断对林某采取拘留措施 林某被拘留后提出注册资本已亏空,没有财产。 执行法官要求林某将账册提供法院,林某被慑于执行压力,同时,承办法官承诺如果其确实认识错误并积极履行,法院可酌情提前解除拘留,林某遂请求法院组织调解。 最终,林某履行了800万余元的还款义务。 7月15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也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法官调解执行案了,了他的心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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