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日前出台,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提出,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石岐总部经济区、东区总部经济区建设初见成效。到2023年,力争全市总部企业数量突破100家,培育一批广东省100强、全国500强企业。 此次《意见》将支持发展现有总部企业、大力培育本土总部企业、积极引进域外总部企业、加快建设总部经济区作为四大重点任务。 其中,加快建设总部经济区提出,以中心城区为支撑,发挥现有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石岐区总部经济区、东区总部经济区。以重点产业集群为依托,积极发展产业集群总部形态。 为确保任务完成,实现5年目标,《意见》给予总部企业九大方面的支持政策,包括“认定奖”、“经营贡献奖”、“领军企业奖励”、“办公用房补助”、“支持兼并重组”、“支持技术改造”、“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加强人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等。 据市工信局介绍,近年我市对总部企业扶持一直保持较大力度,已认定70家总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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