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2月15日讯 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于12月10日正式实施,2017年度的申报工作随即启动。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的受理时间为本月12日至25日。 据介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条件涵盖培训能力、管理能力、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四大方面。其中,针对培训能力的具体要求包括:实训场所及设备布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年培训3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主要实训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3—5个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潜力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申报前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获证人数应达到60%以上,按申报前一年9月1日至申报当年8月31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统计,下同),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与获证占30%以上。 根据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经评审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对于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要求有相关的项目产出。例如: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职业(工种),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基地建设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500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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