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都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假如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那么,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2年,一旦超过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该借贷关系便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提醒大家,当别人开口向你借钱时,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假如对方执意要写欠条,必须要在欠条内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7月1日《扬子晚报》) 生活中,写借条是很常见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虽然有借条,但对方不认账,这样的事也是挺多的。现在媒体特意提出,让大家注意,借钱不写“欠条”要写“借条”,因为两者的意思不一样。这样的警示是有必要的,因为打官司还是依据事实来判案的,如果字面理解出现问题,官司是很难打赢的。 除了“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只相差一个“到”字,就会给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便会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辩解称,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只是表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uan)还是还(hai)即使债主告到法院,连法官都难以判断,最终往往以债主败诉而告终。没想到的是借给人家钱了,收回的收据却蕴藏大量的“学问”,这“学问”的背后自然是诚信缺失。本来借了人家的钱,就应该及时归还,但为了不还钱,却要玩“文字游戏”,这让人痛心,法律虽然强大,但有时候却保护不了“善良”,“借条”一定要写得规范。 借钱不写“借条”写“欠条”的警示,一方面要求公民更加诚信,对于不诚信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另一方面要推行规范的“法律文本”。欠条如何写,要有规范文本给民众参考,当然,公民也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知道一些“陷阱”,比如在写借条时,债主们还需注意借条中债务人的署名及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保持一致,避免对方写小名或外号的情况发生;同时,一定要把双方商定的利息写进借条,避免还款时债务人装傻赖账。这种防人的“技术”还是要有的。 借钱不写“借条”写“欠条”的警示很有必要,不能让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得利,要从法律路径上杜绝“心怀鬼胎”的人得逞。□郭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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