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局开展 "老人免费健身器材店"专项整治行动。本报记者夏升权摄 近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联合东区工商分局对东区多家保健品养生体验店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涉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的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据悉,自3月上旬开始到6月底,市工商局根据广东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整治“老人免费体验店”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在东区一家保健品养生体验店检查时,执法人员当场向老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并提醒老年人对所谓的免费产品提高警惕。此次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条,已立案调查。正在保健品店体验的张阿姨告诉记者:“经常收到免费体验、免费送产品等类似的短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体验了,不过,体验完毕后,有些销售员就开始极力推销产品,而且套路非常深,防不胜防。” 近年来,以“免费享专家义诊”、“免费用保健器材”、“免费旅游”等噱头诱骗老年人高价消费的“老人免费体验店”时不时出现。市工商局根据广东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整治 “老人免费体验店”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3月上旬持续到6月底,主要整治以“健康理疗、养生保健、疾病预防”等为宣传口号,以老年人为主要客户,以免费试用、体验,或体验附送赠品为诱导,销售食品、药品、保健品、理疗产品、医疗器械以及各类其他生活用品的店面、网点。 本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五种违法行为。 一 是整治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整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整治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和未经审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反《广告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商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等行为。 三是整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对商品的性能、功效作夸大、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商品所获荣誉、代言人等进行虚假宣传;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虚假表示等行为。 四是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整治采用虚构交易、虚构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名称和标记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五是整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整治 “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团队计酬等涉及传销;跨直销区域销售、销售超直销范围产品等违规直销等行为。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1 03:39 , Processed in 0.07647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