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袁某生故意伤害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这是我市检察系统在公诉改革中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业恒称,此举对检察院的不起诉权力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有利于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更加公正。 ■因专利纠纷殴打老乡致其轻伤 犯罪嫌疑人袁某生与受害人宋某云是江西老乡,在中山居住于同一小区。2013年左右,因宋某云持有某项专利,袁某生投资该项专利,两人成为生意上的合伙人。2016年9月11日下午2时许,在公司股东会上,袁某生与宋某云因专利转让问题发生矛盾,随后,袁某生用拳头殴打宋某云面部而致其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左侧上颌窦额突骨折。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宋某云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第二天,袁某生就赔偿了宋某云1万元,并许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9月23日,当袁某生得知宋某云的伤情有可能使他承担刑事责任后,便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其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袁某生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听证会代表支持检察院不起诉 听证会由二区检检察官何大冰主持。袁某生和宋某云均参加了听证会。侦查机关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也参加了听证会。 何大冰首先介绍了案情及相关证据。他说,虽然袁某生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袁某生不起诉。 其后,何大冰分别询问袁某生和宋某云,对刚才介绍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有何意见?对检察院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何意见?两人都作了否定的答复。 人民监督员汤丽英询问宋某云:“你是不是真的谅解了袁某生?”宋某云回答:“是”。汤丽英表示,支持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市政协委员黎柱成说,作为关系曾经很好的两个老乡,一时冲动酿成本案,袁某生的所为并非很罪恶的行为,不起诉决定还有可能使他们之间的合作继续下去,这样对两人今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他也支持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二区检公诉科科长陈中永告诉记者,不起诉决定依法应当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公诉科将会把听证情况报告,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对袁某生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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