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酒驾猛于虎,毒驾更可怕。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称,2013 年至今年 10 月底,我市共有1307名涉毒人员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而这是我市交警部门打击“毒驾”的一记重拳。 11月3日,市公安交警支队、禁毒支队联合召开打击“毒驾”专项工作会议,决定在实施“酒毒同检”的同时,严格核查涉毒人员的相关信息,当事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即时注销。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按无证驾驶机动车处行政拘留15天,并按规定罚款。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实施严格落实“酒毒同检”措施,发现存在毒驾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的同时,一律注销驾驶证。 吸食毒品会使当事人产生精神极度亢奋甚至妄想、幻觉或者嗜睡等症状,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更容易致使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呼吁市民积极举报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核查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举报方式:(一)拨打 122、23188110 电话 , 传真23188444;(二)编写“# 举报 #+ 举报内容”私信或@ 中山公安交警官方微博;(三)“全民交通警民互动”微信公众号 “我要举报”平台;(四)来信:邮寄地址为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4 01:54 , Processed in 0.09298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