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1月1 日至2017年3月31日,我市开始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即 “两证整合”)。据悉,在试点期间,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 网上服务系统已经正式启用 据了解,“两证整合” 工作实 现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更加简化优化,分类标准更为科学合理。启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一码”(机构代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号”管理,信息资源与外事、公安等部门共享互通,做到“数据网上行,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从11月1日起,我市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所有新申请外国人在中山工作的业务在新系统办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境外和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的,具体按“网上申请→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决定”程序办理。 其中,网上提交信息方式为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书面材料接收,需要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新办业务不再经镇区加意见 根据要求,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 的原则,持有有效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人办理有关延期、变更等业务的,按原办事指南的要求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新办业务,按国家外专局制定的办事指南和有关流程办理。值得注意的是,从11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新办业务不再经镇区人社分局加具意见。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对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即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外国普通人员。其中,对外国高端人才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外国普通人员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相关链接 外国人来华工作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 2.申请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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