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了一起持伪造居住证和社保参保证明为小轿车上牌的案例。据介绍,今年8月下旬,浙江温州男子苏某持伪造的居住证和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西部分所办理宝马车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在归档核查时被分所民警发现相关资料涉嫌造假。此后,车主苏某及代办人黄某、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件已移交法院作进一步处理,造假者刘某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今年8月22日上午,苏某驾驶在佛山买的一辆宝马车,前往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西部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西部分所民警在归档、核查苏某的居住证、社保参保证明等资料时,发现与相关部门的系统资料不符,于是将案件移交沙溪溪角派出所调查,后证实苏某提供的居住证、参保证明系伪造证件、证明。 据苏某交代,今年5月,在中山生活、工作的他,前往佛山一宝马4S店购买了一款白色520Li宝马车。由于他刚刚才在中山黄圃办理居住证,根据相关规定,所购车辆在佛山和中山都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在购车时,宝马4S店销售员黄某称交5000元额外代办费可以帮他在佛山解决车辆注册登记的问题。他当即给付了买车订金,转账5000元车辆注册登记代办费到黄某账户。 一个多月后,黄某和苏某商量转到中山上牌,并称可以找人帮他“搞定”在中山上牌的相关资料证明。8月中旬,黄某通知苏某开车一起到车管所西部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期间,黄某打电话叫来了一名叫做刘某的男子,一个叫做“阿恒”的男子随后也来到西部分所,三人进行了一番交谈。 不久,黄某便叫苏某开车到西部分所拍照点拍照。期间,苏某看到车辆驾驶台上竟然“变出”了参保证明等一些上牌所需材料,居住证的办理登记时间也由“2016年5月17日”变成了“2016年01月28日”,于是向黄某提出了质疑,但黄某表示“没问题”。之后,苏某按程序完成了车牌选号、填表、确认等手续,没想到最终被识破。 今年9月19日,沙溪溪角派出所传唤“阿恒”接受调查。经查,阿恒名叫吴×恒,中山东区人,沙溪镇广州本田汽车博爱店员工。吴×恒称,今年8月初接到黄某想帮苏某在中山上牌的电话后,他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刘某,刘某要求收取车主5000元“好处费”。之后,黄某通过微信转给吴×恒5000元,并将苏某相关资料传给了他。吴×恒随后给刘某转去4800元和相关资料。8月22日,刘某称所有上牌资料已经办好。当天,吴×恒通过黄某通知苏某到西部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结果被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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