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涛报道:“你们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是人民的好律师,弱者的保护神!”近日,身有残疾的程某来到珠海市法律援助处,给工作人员送上锦旗。 据了解,2012年11月,程某在横琴某酒店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住院352天才恢复生活自理能力。2013年10月17日,程某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处陆向明主任了解情况后决定亲自承办。在多次协调各方当事人调解无果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由于案情复杂,一审经历了两次调解、两次伤残鉴定、两次申请追加被告、三次开庭。一审判决后,三位被告对连带赔偿原告近27万元不服提起上诉,经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帮助受援人能够拿到应有的赔偿款,陆向明多次催促三被告履行赔偿责任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帮助程某于2016年9月底依法取得赔偿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服务效能,通过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窗口”,利用休息时间为民服务,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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