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涛报道:昨日,市民叶先生致电党报服务热线2639990报料,自己去东方家园小区外围的一间饺子店吃饺子,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窗掉下来砸中了一辆停放在小吃店门前的小轿车,所幸无人员受伤。 据叶先生介绍,昨日下午5时许,他路过该小区外围一间饺子店,刚进去准备坐下来。突然听到耳边“嘭”的一声,一块玻璃窗应声坠落,砸在了门外一辆黑色小轿车上。回忆起刚才那一幕,叶先生仍感到心有余悸。“玻璃窗从天而降就在自己进小店的后几秒钟,可以说是擦肩而过,如果砸中过路人,后果不堪设想,自己是有幸躲过一劫。”叶先生说,当时,外面风还挺大,怀疑是台风把高层住宅松动的玻璃窗刮了下来。 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了楼上的玻璃窗从天而降,但具体几楼不清楚。叶先生说,事后,车主报警,警察也来到现场处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盛夏律师事务所夏天风律师。夏律师说,高空坠物适用于一种民法上的无过错原则,不管是人为因素,还是台风引起,都应由玻璃窗所在房间的业主承担责任。 (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2 15:02 , Processed in 0.06324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