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遇车祸身亡 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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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12: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20日,林先生从广州赶到西区一家沐足会所,要为年仅23 岁的妹妹娟子讨个公道。“妹妹是在上班期间出事的,而且还是在工作地点出事,属于工伤,为何却不予工伤赔偿?”有律师表示,员工在上下班遭遇事故受伤或死亡,尽管肇事方赔偿了,事主单位也要按工伤赔偿。

    ■遇车祸与男友瞬间阴阳相隔

    2月20日,记者来到事发地点。这家沐足会所位于西区粤海庄园牌坊门口。娟子生前是该沐足会所的技师,2016年12月26日晚7时许,一场横祸飞来。

    娟子的男友小钟在电话中伤心地告诉记者,他原来也是该会所的工作人员,目睹了事发过程。据小钟回忆,当时因一名顾客将车停在门口,影响会所召开例行工作会,就通知正在楼上沐足的顾客下楼挪动一下车辆。“车子启动后,听到踩了大概一分钟的油门,仍还没有开动。不料,车子却突然快速启动,并冲向正在门口准备开会的人群,娟子因为站在门口最靠近路边的位置,躲避不及被撞倒,随后又被二次撞击,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

    ■疑因司机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小钟说,后来得知,原来肇事司机使用别人的车辆不熟悉,没有放手刹,发动车辆踩油门后没有行驶,就使劲踩油门,结果发现后一放手刹,车子就冲向了人群。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起交通事故造成娟子身亡,娟子的两名同事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肇事司机林某青逃逸,仍在追逃中,事故相关事宜也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目前,由车主李某某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肇事方赔偿了,单位还要赔吗?

    据林先生介绍,虽然肇事司机逃逸,但目前与车主协商了事故相关赔偿事宜。而让他不解的是,妹妹是在上班期间出事,但沐足会所却表示不属于工伤,只愿意配合交警部门抓捕逃逸司机,以及承诺会进行人道主义补偿,但目前还没有拿出一分赔偿款。林先生还拿出录音向记者证实会所方面的说辞。记者随后拨打该会所有关负责人电话,但无法接通。

    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封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遭遇事故受伤或死亡,只要该员工在事故中不是负主要责任,无论肇事方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也应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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