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律协还设各工作委员会和各业务委员会,由律师组成,在会长会议领导下,针对律师行业工作性质和律师业务分类,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行业自律和自我发展作用。 工作委员会分类情况如下: (一)维权工作委员会(14人) (二)纪律查处工作委员会(15人) (三)考核工作委员会(15人) (四)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13人) (五)行业发展战略及律师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13人) (六)宣传联络及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10人) (七)文体工作委员会(15人) (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14人) (九)财务指导监督和福利工作委员会(4人) (十)青年律师发展工作委员会(14人) (十一)公共与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15人) 业务委员会分类情况如下: (一)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50人) (二)民事及权益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24人) (三)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17人) (四)劳动法律业务委员会(47人) (五)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41人) (六)金融证券和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49人) (七)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94人) (八)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29人) (九)涉外和海商海事法律业务委员会(16人) (十)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19人) 链接 律协宗旨 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律协职责 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完善会员执业保障体系;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建立并完善律师行业管理体制;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处理对会员的投诉;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组织会员进行业务交流,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组织开展律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宣传行业整体形象和律师协会工作;负责对会员进行日常管理,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律师福利事业;设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行使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的其他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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