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律师宣传日,昨日下午,烈日炎炎,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冒着炎热天气来到吉大九洲城,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 据了解,2016年9月25日是全国第十三个律师宣传日。“9·25律师宣传日”由律协发动于每年的9月25日,各律协共同举办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响应全国律师协会的号召和省律师协会的相关精神要求,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凸现律师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近家里在西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伙后发现房子经常出现漏水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物业和开发商均不给处理,非常烦恼!”昨日下午,法律咨询活动一开始,路过九洲城的李大爷来到现场,向律师咨询这件让他烦心已久的事情,现场咨询处的律师热情接待了李大爷,详细帮助他分析了这宗二手房漏水案例,并给他提出了解决问题最合理的建议。得到律师的答复后,李大爷满意地离开了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从活动开展时起,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市民络绎不绝,现场数十名名律师忙得不亦乐乎。 活动现场,记者看到设立了法律援助、维权保障、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市民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有关婚姻、继承、土地、教育、工伤、医疗事故、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派发宪法、姻婚法、继承法、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并现场解答群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 链接 何谓律师 1、律师,被称为“最能感知依法治国之水的深度与冷暖”的群体。一定程度上说,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就是推动法治进程。 律师是基于保护基本人权的目的而产生的,并以此作为终生追求的使命。学术上称之为“私权力”,而将国家享有的权利叫做“公权力”,其中司法机关享有的公权力称为“司法权”。作为“私权力”的代言人,律师将法律作为惟一的依据,而法律不仅仅是为某一个当事人服务的,它还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它所追求的不是几个人的权利保障,而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所以说,律师职业具有两重性:一是私人的服务利益,二是公共利益的维系者。律师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而且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不论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还是《世界人权宣言》,抑或《联合国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把律师作为保障人权的实践者之一,都认为律师是“维护正义的根本代言人”,其目的在于保障基本人权,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实现其社会功能和使命,就需要赋予律师必要的执业权利,从而平衡社会利益,稳定社会系数。 2、律师的执业权利 知情权、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建议权、调查取证权、参与庭审权等。 3、律师业的发展趋势 律师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各项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法律服务市场也在进一步扩大,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律师行业的发展正走向更加蓬勃发展的状态。与此同时,网络化是时代的潮流,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律师宣传和执业网络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在时代的浪潮面前,抓住机遇,实现“法律的互联网+”,为律师打造一个高端的网络宣传和推广服务平台。在顺应依法治国和互联网浪潮之下,律师同仁们一道共同努力,为推进中国法治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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