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报9月26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今年8月29日市公积金中心正式推出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截至9月23日,已有439名贷款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一项便民措施。以往公积金贷款人需要到银行存钱还贷,现在只要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足够,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之后,就可以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不用再跑银行了。” 据介绍,按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此业务在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只要公积金贷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公积金按月还贷协议》并生效后,在下一还款日,将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至其还贷扣款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成功后,如果职工夫妻公积金的缴存额大于每月还款额,职工将无需每月再到银行还款,也不会因为忘记还款造成逾期。 除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有一项公积金冲还贷业务。该项业务从2013年推出,直接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贷款账户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足够,也就是公积金冲抵金额超2万,个人账户至少保留100元,没有逾期发生,即可申请办理。办理时,职工夫妻双方携带贷款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到原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即可,随到随办,非常方便。据了解,2016年至今,已有2607人次办理了该业务,冲抵金额1.2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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