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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个全国土地日

2020-6-24 14:12| 发布者: kenny| 查看: 616| 评论: 0

第30个全国土地日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改造后 改造后港湾1号科创园成为新型产业集聚地。
第30个全国土地日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改造前
第30个全国土地日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改造后 改造后港湾1号科创园成为新型产业集聚地。
  今年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部今年确定的这一宣传主题旨在向社会公众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一直以来,我市严格完成国家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前耕地保有量为49.54万亩,还划定了32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耕地保护上探索出一条具有珠海生态特色的路子。

  目前,珠海正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今年,一批百亿级产业项目将落地珠海,金琴快线、兴业快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推进,珠澳合作开发横琴如火如荼。珠海如何在17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创新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打造高效节约的国土开发空间,保持城市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珠海始终坚持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破解空间瓶颈难题。在空间利用方面,通过深入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持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和载体;在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去年实现供应土地1206公顷,优先保障了港珠澳合作创新基地、澳门新街坊、珠海机场航空物流园、东江环保项目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及时动工建设。

  据介绍,今年我市在城市更新方面还将有大动作:推进47个重点项目建设,湾仔银坑旧村、城市之心、唐家第一工业区等一批旧村、旧城、旧厂房拆建更新项目将同时启动,通过“腾笼换鸟”,促进产业升级,让城市空间得到高效复合利用,焕发蓬勃生机。

  采写:本报记者 张晓红  摄影:本报记者 张洲

  节约集约用地促高质量发展

  从珠海机场一路向东,西部新城区建设热火朝天,港珠澳大桥长虹卧波,十字门CBD区域高楼崛起气势磅礴,唐家湾畔高科技企业林立——伴随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珠海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已转为以存量土地再开发为主。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种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引领、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加快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方式,不断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通过节约集约用地,珠海有效促进了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节约利用和空间拓展,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实现了保护资源、推动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源头管控: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

  为加大闲置及开竣工违约项目用地处置力度,深入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实现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近两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若干意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补充意见》相继出台。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违约处理,合理约定工业产业项目开竣工期限,统一明确开竣工认定标准,严格执行违约罚则处理,合理计收竣工违约金。

  珠海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从源头管控因配套未完善等“未净地出让”导致的用地未能按期开发情形;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科学编制三年出让滚动计划,严格供应管理;加强工业产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包括发挥规划计划管控作用,严格执行项目准入会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推行分期供地制度,改革招商引资奖励机制。

  动态监管:积极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2015年至2019年期间,我市共处置30.37平方公里批而未供用地,年均处置6.1平方公里批而未供用地,其中产业用地(工业仓储)3.93平方公里,年均处置0.78平方公里产业用地。

  针对土地空置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已供未用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经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核查,我市已供未用土地42.76平方公里,其中:经营性用地面积16.96平方公里;工业产业用地面积10.27平方公里;划拨用地面积15.53平方公里。

  对闲置土地,我市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缴土地闲置费、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置换土地、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安排临时使用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进行闲置认定、处置和盘活,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和载体。2013年-2019年,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2.14万亩。

  近年来,我市每年均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并获得省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差别化供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及时动工建设

  据悉,我市现实行差别化供地,完善产业用地有效供给机制。按照土地供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对引进和落地项目的产业导向、投资强度、选址布局、用地规模等相关内容实施会审。其中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及符合我市高端产业项目的落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确保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制度。

  2019年我市共供应土地226宗,面积1206.37公顷,其中划拨用地139宗712.44公顷,出让用地87宗493.93公顷,全力保障了鹤洲至高栏港高速二期工程、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珠海大道(珠海大桥西至泥湾门大桥西段)扩建工程、香海大桥支线工程、兴业快线(南段)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及时动工建设。

  城市更新: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

  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正在按照《珠海市加快推进重点城市更新项目进度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有关工作。今年1月份以来,我市实际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项目23个,用地面积约1300亩,考核任务完成率达到52%;实际完成实施“三旧”改造项目18个,用地面积约1100亩,考核任务完成率达到55%。

  年底前,在城市更新方面,我市要推进47个重点项目建设,开展84个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包括湾仔银坑旧村、东桥旧村等5个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项目,城市之心、九洲港等3个旧城拆建更新项目,唐家第一工业区等9个旧厂房拆建更新项目等。此外,香洲区正在谋划开展香洲北工业园、香洲科技工业园等连片改造项目。在项目审批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并联审批、容缺报件等方式,加快推进。

  出台新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今年5月13日,由市自然资源局起草的《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挖掘土地潜力,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为珠海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该政策在允许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50%分割转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建筑物分割转让面积,允许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部分进行分割转让。

  为促进产城融合,新政允许项目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设施不计收土地价款,并鼓励企业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建筑物架空层建设配套设施等。

  耕地保护走出“生态珠海”特色之路

  珠海东部主城区的开发建设已经接近饱和,西部新城建设也在如火如荼进行,正在城市化现代化之路上飞奔的珠海,该如何保护耕地呢?

  当人们来到斗门莲洲镇千亩油菜花田,面对每年数十万人次游客观赏的热闹场景,不禁会感慨,珠海农田保护已经走出了珠海特色。

  近两年,我市的西部地区,尤其是斗门区开展的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成为“打卡”点,走出了结合生态环境、新农业经济的新业态步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一个生态平台为游客提供了一个具有多元化体验的新去处。

  耕地保有量现状:

  49.54万亩

  据介绍,目前国家下达珠海市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是34.13万亩,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我市现状耕地保有量为49.54万亩。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现状来看,珠海耕地资源集中在西区。斗门区承担了我市大部分的耕地保有量31.39万亩,其次为高栏港区9.07万亩、金湾区8.27万亩。

  虽然我市现状耕地保有量超出上级下达任务,但因为珠海地处珠江出海口,农业灌溉用水容易受咸潮影响,盐碱化土壤分布多,海边围垦而成的耕地盐碱度很高,全市耕地总体质量仍有待提高。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29.2469万亩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可以说,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土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大家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

  截至目前,国家下达珠海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05万亩,珠海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2469万亩,严格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并划定了32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我市签订各区、镇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共137份,设立标志牌68块,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图、地、数一致。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珠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补偿资金由各镇成立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统筹补偿到村(居),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从2012年开始每年下拨补偿资金,由各区拨付至镇,仅2019年就拨付补偿资金4387万元。

  珠海耕地保护工作如何开展?

  措施一:

  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每一年,省、市、区、镇都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就明确了我市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责任、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事项。目前,我市与区、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20份,签订率达100%,共同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工作。

  措施二: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

  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新的《珠海市各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珠海市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方案》等文件,对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办法进行改革,重新明确了各区在耕地保护工作上的奖惩措施,还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区党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各区(功能区)也细化了区对镇(街)的考核工作。遵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我市严格按照市级考核办法和区级考核工作要求,落实两级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措施三: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019年,我市新增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年共获得省批复8宗(省管委托)和市批复28宗涉及占用耕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112.3567公顷(含可调整地类),占用水田2.0496公顷。上述建设项目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

  我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各类型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特别是要落实占用耕地的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没有实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不予审批。

  土地执法:

  全市去年以来整治违法占用耕地157.5亩

  一直以来,珠海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一宗、及时处理一宗,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部门在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村民熊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斗门区井岸镇鸡咀村搭建简易板房,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亩。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获悉后立即予以制止。为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斗门区政府,并与井岸镇政府召开整改推进会,明确拆除复耕的方式和时限。经多方做工作,熊某于2020年4月2日自行拆除违建、恢复种植。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我市通过巡查执法、卫片执法整治了多起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所涉及的耕地面积达157.5亩,其中拆除复耕119亩,完善手续38.2亩,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0.3亩,切实保护了我市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市自然资源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进行举报,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将按法定职责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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