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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为随班特殊生提供教育

2016-9-24 09:59| 发布者: kenny| 查看: 471| 评论: 0

本报讯 记者刘联报道:昨天,市教育局公布《珠海市关于促进融合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即日执行。《办法》明确将建立市特殊儿童少年教育信息通报平台,并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计划。

   建特殊教育信息平台

   该《办法》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招收经鉴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强调幼儿园、中小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请求。

   办法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卫计部门应建立市特殊儿童少年教育信息通报平台。

   该平台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运营与管理。入学时未发现或未通报,但在就读过程中学生的行为、情绪、认知、生活适应等方面表现出与同龄群体有显著差异的,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幼儿园、中小学校应该安排学生到所在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进行教育评估。所在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其相应的安置鉴定意见,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安置决定。

   每班随班就读学生不超2名

   《办法》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结合其特殊教育需要给予妥善安排。

   每班原则上安置随班就读学生不超过2名。幼儿园、中小学校应根据每安置1名随班就读学生减少5名普通学生的标准确定随班就读学生所在班级的规模。应安排持有珠海市融合教育教师上岗证且有高度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市教育行政部门整体规划全市融合教育工作,明确市、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对融合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巡回指导教师队伍,按照每10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安排1名巡回指导教师的标准执行。

   每区域配备至少1间资源教室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所辖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划分为若干个融合教育区域,为每个区域配备至少1间资源教室,每增加5名随班就读学生新建1间资源教室,面向区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提供相关服务。资源教室须设专职资源教师1-2名。

   根据办法规定,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享受等同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特教津贴。

   《办法》要求各区政府要认真保障落实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随班就读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普通班级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其他家长有异议可提出,学生家长要参加培训

   幼儿园、中小学校或家长对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置决定有异议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至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和咨询委员会进行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安置方式。

   此外,孩子随班就读,家长也要配合。办法要求随班就读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认真配合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每年参加融合教育专业培训不少于12个学时。

   经所在学校(幼儿园)融合教育工作小组评估认定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所在学校(幼儿园)可以要求随班就读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到学校进行陪读,或者由家长或监护人聘请专人进行陪读。家长或监护人对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出的陪读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请申诉。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在学校(幼儿园)的陪读要求进行复核,并做出撤销或支持所在学校(幼儿园)的陪读要求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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