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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甫草村法律顾问成功调处一宗毁坏耕地纠纷

2016-9-24 09:53| 发布者: kenny| 查看: 635| 评论: 0

江门日报讯 (记者/黄硕明 通讯员/慕程远) 近日,台山市川岛镇甫草村委会驻村法律顾问蔡志雄律师成功调处了一宗土地承包纠纷,使这起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村民的利益和辖区社会稳定。

    川岛镇甫草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于2015年1月1日与彭某签订了一份《发包合同书》,由彭某承包该村九仔垅(土名)的13亩水稻田。2015年3月初,彭某私自在承包的土地里挖沙泥出卖,挖泥沙面积1.5亩。彭某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耕地。村民发现情况后曾多次进行制止,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村民报警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请求其制止彭某的违法行为,责成其平整土地复耕。当时,彭某虽口头答应,但迟迟没有填土恢复土地原貌。今年4月,村民反应强烈,纷纷要求终止合同,追究彭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果此事得不到及时控制和平息,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此,川岛镇司法所、调委会及甫草村委会驻村法律顾问蔡志雄和村委成员迅速召开村代表会议,及时平稳村民的情绪,并表示将主持公道,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期间,蔡律师到事发地察看现场、查阅相关合同和资料,并向村民了解情况后,会见当事人彭某,从法律角度对这起事件的性质进行深层剖析,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村民代表表示,如果经蔡律师调解后土地仍得不到恢复,将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必须追究彭某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经过多次情、理、法相融的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彭某于8月前恢复了土地原貌并复耕,同时接受有关单位的处罚。至此,一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积案得到解决,村民对驻村律师认真负责、细致深入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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