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梁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市区博爱路联达驾校旁有一段绿道比较“奇葩”,盲道竟然设置在绿道中间,“这叫盲人朋友怎么走?” 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梁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这段绿道位于博爱路联达驾校学车场一侧,长约100多米,盲道位于绿道三分之一处,此外在一处路口,绿道上还有一根电线杆和一根铁柱,也影响骑车人正常通行。 “绿道是供市民骑行单车和电单车的,而把盲道设置在绿道上,不是很荒唐吗?”梁女士说,她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种如此奇葩的设计。市民黄阿姨也认为这种设计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4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行进盲道宜设在距人行道外侧围墙、花台、绿地带250~600mm处;行进盲道可设在距人行道内侧树穴250~600mm处;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5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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