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与妻子梁某在黄圃镇经营一家餐馆。3月2日晚,梁某因为应酬客人喝了酒,护妻心切的潘某“舍己为妻”无证驾车载妻子回家,结果途经南头镇东福南路时被南头交警查获。经查,潘某曾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 ![]() 3月2日晚,南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放弃休息在南头镇东福南路设点执勤,开展酒后驾车整治行动。21时3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粤TMR**5号牌小轿车在临近执勤点时突然掉头,似乎想躲避检查,于是迅速截停车辆检查。期间,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当事男子并无涉酒驾车嫌疑。民警随后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但当事司机只出示了行驶证,无法出示驾驶证。 民警遂依法暂扣车辆,并将当事男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查,驾车男子叫潘某,广东韶关人,曾于2016年9月因醉酒驾车在佛山市顺德区被当地交警部门查获,后被判处拘役1个月,驾驶证已因此被吊销。 ![]() 据潘某交代,他与妻子梁某在黄圃镇经营一家餐馆,车辆平常都是妻子梁某开。事发当晚,因为妻子应酬客人时喝了酒,餐馆打烊后,护妻心切并曾受到过醉驾处罚的他“舍己为妻”,抱侥幸心理无证驾驶小轿车载妻子回南头镇某小区住所。行至事发地点看到有民警查车时,他心里有些紧张,想驾车掉头逃避检查但未能如愿。 3月5日,从南头交警大队获悉,潘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目前,处罚决定已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报批。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按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及罚款,广大驾驶人切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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