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近日公布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中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6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804元,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突破4000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6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51,连续多年保持全省最小。 ▼▲居民花更多的钱在运动、文化活动上 工资性收入仍是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中山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628元,增长5.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894元,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100元,增长5.3%。 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5%,是推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可支配收入的构成除了工资性收入,还包括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其中,财产净收入,受房价快速增长影响,自有住房虚拟租金收入、物业租赁、出租房收入等平稳增长,村集体粉红有所增加。转移净收入也进一步增长。 2018年,中山经济总体运行平稳,消费市场平稳增长,居民消费支出增幅稳中趋缓。中山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058元,增长7.0%,突破三万元。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180元,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03元,增长8.5%。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改善更加明显。 中山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0656元,增长4.6%,恩格尔系数为34.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于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长平稳,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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