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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了“B计划”!中山中考改革普高录取增加一种投档方式

2019-1-18 22:12| 发布者: kenny| 查看: 774| 评论: 0

昨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随实施意见公布的还有相关的政策解读内容。记者发现,这个意见既解决了计分科目过多导致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又增加了文科偏向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机会。这既是防止初中分文理科教学倾向,落实国家全科全学全考要求的需要,又兼顾到文科科目优秀的考生,确保升学公平。

以下是部分内容解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覆盖

实施意见中真正做到“学什么考什么”。但要注意的是,全部科目考试并不等于全部科目纳入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没有纳入的科目达到一定等级总分要求就可以了。

调整高中录取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2+N”模式。这项改革有三个重要前提:一是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基础。由于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二是建立在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不仅所有科目“要学”、“要考”,而且都要达到“合格”。三是注重文理兼顾。既要防止学生初中学习过早偏科,又要学生学习的基础科目;既强调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又兼顾高中学习和高考准备。

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设置A、B两种中考总分。总分A将物理、化学两科计入总分;总分B将历史、道德与法制两科计入总分;A类计划投档时,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B类计划投档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除此之外,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两种投档总分方式

招生计划分为A、B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和总分B,满分值均为600分)进行录取,指标生按A类计划执行;B类计划采用独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取,其比例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量的30%。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以往都是采用同一种中考总分模式进行投档。改革后实行两种投档总分模式,其中总分B是对现行中考总分(总分A)模式的有益补充,既解决了计分科目过多导致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又增加了文科偏向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机会。

B计划采用独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总量的30%,也就是高中录取主要是A类计划,总分A是主体投档总分,这既是防止初中分文理科教学倾向,落实国家全科全学全考要求的需要,又兼顾到文科科目优秀的考生,确保升学公平。

高中学校录取实行“等级+分数”模式

我市现行中考科目设置方案为“计分科目(语数英物化体)+等级科目(史地生政)”,普通高中录取时,不同的学校对等级科目设置了不同的等级要求,如纪中须至少达到1A2B1C,再比较计分科目的总分。而按照新的中考制度改革方案,高中录取科目设置为“基础计分科目(语数英体)+计分科目(物化类和史德类)+等级科目(等级总分)”,将等级科目的等级总分达到要求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或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在符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也就是说对各科目既有等级总分要求,又要比较计分科目总分。

指标生分配扩大到中职学校

目前我市指标生分配录取制度是在八所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新中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在中职学校实行指标生分配制度,主要考虑本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拿出来进行指标分配,使各镇区的学生均有机会入读各中职学校的这些专业,为各镇区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

适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

目前高中招生工作主要由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制定招生具体要求,各高中学校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自主权不大,“被动”接受投档的考生。新中考制度改革方案将使高中学校变完全被动为主动。普通高中可以自主确定志愿梯度(如只录取第一志愿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等)和B类计划比例,由市招生部门统一提前向社会公布。

优化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我市长期以来重视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在确保本市户籍考生权益的基础上,公办普通高中单列非中山户籍考生招生计划,尽最大努力提高非中山户籍考生招生计划数,确保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机会。同时通过年度计划调节,促进优秀生源合理分布,为办好全市普通高中,形成高考整体优势提供最关键、最根本、最核心的政策支持。

想了解中考更多详细内容,可到教体局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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