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017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10市获得耕地保护考核奖,我市获得一等奖。 通报公布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土地执法监察、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结果。 在耕地保护考核方面,按照落实耕地保有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以及是否因耕地保护相关问题被约谈等6项指标要求,经考核,中山、江门等10市获得2017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其中中山、江门市获得一等奖,珠海、惠州、茂名市获得二等奖,佛山、广州、云浮、阳江、梅州市获得三等奖。 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按照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资金筹集安排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4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通报对成效较为突出的6个地级市和47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其中,6个地级市包括茂名、惠州、江门、云浮、中山、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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