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公布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该名单共有13家企业(个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不按要求接受调查而上榜。其中,赤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总额达730.34万元;另有3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并处罚金。 根据公布名单显示,共有13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上榜,其中有12宗的违法行为是拖欠工资,1宗为“不按要求接受询问调查,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市人社局对其中9宗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下发了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次公布情况之中,有3宗违法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了判决结果。分别为:潘水生拖欠100名员工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份工资共计30.5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中山市坦洲镇维雅食店拖欠28名员工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工资共计23.5万元,经营者陈子明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正强拖欠14名员工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工资共计12.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3家企业(个人)之中,中山市高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欠薪金额最少,该企业拖欠10名员工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工资共计10.35万元;赤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欠薪金额最多,共拖欠90名员工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工资共计730.34万元。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1 09:46 , Processed in 0.06639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