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芳报道:我市又添一张国家级名片。9月19日,国家林业局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授予珠海在内的22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副市长潘明出席了国家森林城市授牌仪式。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生态建设成就的最高评价。早在2004年,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旨在大力发展城乡森林绿地、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5大类40项,其中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全市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以及森林健康、森林保护、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等内容。 珠海自2010年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围绕“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两大主题,秉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立足自然生态本底特征,坚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和民生工程。经过5年多来坚持不懈的努力,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网络不断延伸,资源保护不断强化,生态文化不断丰富,珠海40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已建成具有滨海特色的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张煜煜生辉的城市名片,珠海形象将更具魅力,将有力地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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