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月5日讯 1月2日,板芙镇51岁男子冯某来到板芙交警大队投案,接受醉酒驾车肇事案件的处理。当天,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中山交警部门今年刑事拘留的首名醉驾司机。 2017年11月22日晚上11时许,板芙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板芙镇芙中路某工厂对开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路边小轿车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值班民警闻讯立即前往现场,发现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尾部左侧倒着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路面有多处血迹。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当事男子冯某涉嫌酒后驾车,于是联合医务人员抽取冯某血液备检。司法鉴定机构后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冯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77.1mg/100ml,确认为醉酒驾车。 经查,冯某系中山板芙镇人,1967年生。由于冯某在事故中受伤较为严重,需住院治疗,板芙交警大队决定待其伤势痊愈后再依法处理案件。未料,冯某伤好后未告知办案民警便自行从医院离去,且迟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后经办案民警多次电话、上门规劝,今年1月2日,冯某最终来到板芙大队投案自首。 当天,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冯某是今年交警部门刑事拘留的第一个醉驾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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