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2月11日讯 记者12月8日从市法制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了《中山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及相关的配套工作方案等。2017年全市行政考评将在12月底前完成。 2017年,我市行政考评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共25个;第二类为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直单位共36个,共61个单位。 如何考评?《办法》规定,考评采取被考核主体填报评分材料和考核组集中抽查相结合,不安排社会评议和部门互评等环节。各单位自查自评后,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抽查,依照考评指标开展全面检查,根据考评得分确定考评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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