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正对《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征求公众意见,拟对六大类提供公共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分类收费,并细化停车场计时标准。按征求意见稿,各类停车场拟实施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免费停车;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停车收费拟实行八折优惠。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7年11月8日。 1计时标准可缩短至“每半小时” 据市发改局相关科室介绍,上周向公众征询意见的《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就提出,拟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这次指导价,正是对收费标准的细化。 停车场的计时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尽量缩短计时标准,加快车位周转,停放时间越长,收费越高。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小车如按时计费,每辆每半小时收取1.5元,24小时收费45元;按次则6元/次。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则按小时计算,小车每辆拟每小时收1元,12小时收取10元,24小时收取20元。旅游景点和市、镇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拟每半个小时收取1元,24小时收取30元。 2繁忙时段收费比空闲时段高 公办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部分类别的停车收费拟按照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收取。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7:00-18:00 繁忙时段,小车每辆拟每半个小时收费1.5 元;18:00- 次日 7:00属于空闲时段,拟每半个小时收费0.5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政府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小车每辆繁忙时段的8:00-18:00,拟每小时收费2元;空闲时段18:00- 次日8:00拟每小时收费1元。 3路边停车分三类路段收费 据介绍,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即路边停车收费,将划分为三类路段。一类路段收费标准最高,二类路段次之,三类路段最低。收费时段为7:00-22:00;晚上10:00至次日7:00则全部免费。 一类路段在收费时段首个小时收费4元,2-3小时每半个小时收2.5元,3小时后每半个小时提高至4元;24小时内同一车次最高收费限额为40元。三类路段首小时收费2元,2-3小时每半个小时收费1元,3个小时后每半个小时收费2元;24小时内同一车次最高收费限额为20元。 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位的确定,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能够停放的车辆也仅限于12座以下 (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市发改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这次政府指导价对停车标准的细化,是为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及使用,鼓励公交出行,减少中心城区机动车出行量,从而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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