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0月2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局获悉,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正式印发。 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支持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实验室以及上述创新平台在我市高校或企业设立的分实验室(分中心)、中山市工程实验室,支持央企及其下属企业以“军民融合”为主题在我市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项目。 按最新资助细则,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300万元。对央企及其下属企业以“军民融合”为主题在我市建设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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