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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我市将开展风景园林优良样板项目评选活动

2017-7-11 19:55| 发布者: kenny| 查看: 767| 评论: 0

中山日报7月11日讯  为打造风景园林样板工程,提高园林企业的创优意识,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风景园林协今年将举行风景园林优良样板项目评选活动。目前该活动正处于企业自愿申报阶段,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中旬,评选活动将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举行。

    此次风景园林优良样板项目评选,是以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园林评优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绿化工程建设发展及绿化管养的实际情况,对设计成果、工程施工质量及绿化管养质量等进行综合验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评定。

    本次申报条件为,符合园林建设基建程序;凡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至2年的,且达到园林绿化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或1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属中山市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居住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城市湿地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及风景名胜区的景点或景区等各类城乡绿化的工程,均可参加我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项目;凡本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可以申报。

    另外绿化养护优良样板工程的另设评选条件和评分办法。申报时只需提供申请单位施工资质和管养合同证明,原工程申报和施工过程的有关资料不必提供。住宅小区或单位附属绿化管养每两年评选一次,已获得优良样板管养项目的,在两年有效期内,同一地点的管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每一个住宅小区或单位附属绿化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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