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7月1日,于2013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我市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全面按规定进行记分。为此,近日不少市民扎堆前往交警支队及属下城区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导致兴文路交警大院门口路段交通拥堵。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提醒市民,目前,全市各镇区交警大队、机动车检测站、车管分所、行政服务中心、中山驾协等50余处以及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手机客户端 “交管12123”APP均可处置交通违法事项,市民可就近选择,利用最后一天过渡期前往办理。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明确记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市新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规定; 2013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我市发生的、涉及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规定;通过异地交通违法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轻微交通违法,执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按规定记分。 随着7月1日的临近,近几天,大量市民扎堆驾车前往交警支队及属下城区大队处理交通违法,由于大院内停车位有限,市民又不愿将车辆停放周边的其它区域,步行进入交警支队大院,导致兴文路交警大院门口路段交通拥堵。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除了交警支队及下属城区大队办证大厅,还有分别设在黄圃、三乡、沙溪、小榄的四个车管分所、各区镇交警大队、各机动车检测站、中山驾协、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博爱路)均设有交通违法自助终端办理点。今年新增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博览中心)、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水云轩)、交警支队大院大门右侧的3处交通违法自助终端均为24小时服务。另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手机客户端 “交管12123”APP随时随地办理交通违法事宜,广大市民可就近选择办理,不必扎堆前往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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