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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江门 美丽侨都 2017年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2017-4-29 21:28| 发布者: kenny| 查看: 593| 评论: 0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有关“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的要求,为弘扬生态文明,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市摄影艺术家协会联合举办“森林江门 美丽侨都”2017年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比赛,方案如下:

    一、主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承办单位:江门日报社、江门市摄影艺术家协会

    (三)参赛主题

    摄影作品以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以体现“森林江门”中心思想,重点展示近年来我市在“创森”过程中,大力传播绿色理念,且在城乡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大地植绿(“创森”建设历程,包括植树造林、人居环境绿化工程、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义务植树、认种认养活动、苗木培育、林业产业、森林保护等);二是心中播绿(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包括上级领导到江门指导绿化建设、全市绿化会议、生态科普宣传活动、“创森”宣传活动、媒体活动、森林生态单位评选、森林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园等活动);三是市民享绿(市民群众在大自然中享受我市“创森”成果,包括森林公园、市区公园、镇街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及绿道中唱歌、跳舞、打太极、打球、晨运、散步、骑行、休闲、健步走、畅游等)。

    二、参赛对象

    摄影作品征集面向全市社会各界。

    三、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必须在江门市境内拍摄,提倡新作,讲求真实性,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所有作品仅限色彩、影调、亮度、反差、裁剪的调整,谢绝数码合成的摄影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为数码文件,jpg格式不小于3MB,不收胶片。

    (二)摄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新意,符合“森林江门”中心思想。

    (三)版权归属:摄影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所有作品均在照片底部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内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及核准。

    (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四、具体实施

    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拟定:组委会负责拟定主题摄影比赛活动方案,商定评选有关事项。

    (二)宣传发动: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与市摄影艺术家协会联合下发主题摄影比赛通知,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三)照片征集:市摄影艺术家协会负责摄影作品的征集工作。

    (四)照片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评选。

    (五)编印画册: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获得优秀奖的作品统一编印成《森林江门 美丽侨都——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篇》画册留存,部分作品将推荐给《江门日报》刊发,加大宣传力度。

    (六)作品展出:优秀作品将通过江门市摄影艺术家协会“1号摄友”官方微信进行在线展出和推介。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836279431@qq.com;作品标明“森林江门—参赛作品”

    联系电话:13802619500(手机)

    联系人:陈立武

    六、截稿时间

    2017年5月20日

    七、奖项设置

    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全国摄影展览评选有关规定,本次摄影比赛不设金、银、铜奖,设优秀作品奖150幅,每幅作品奖金200元。

    优秀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证书,名单将在《江门日报》和“江门日报”、“江门林业和园林”、“1号摄友”官方微信以及相关网站上公布,其他媒体将进行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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