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3月25日讯 3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山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凯,副市长袁永康出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至5月对我市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袁永康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气象 “一法一例”情况。2010年,我市成立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由“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筹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镇区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3月或4月,我市均组织召开全市三防气象工作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向有关部门及各镇区部署年度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与市直有关部门就“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交流。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不少有益的意见建议。 林凯要求相关部门及镇区,要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做好配合,力求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共同查找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我市加快建设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人才体系及气象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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