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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交通违法 11位市民获奖 大多为举报“僵尸车”,交警呼吁市民积极举报酒驾、套牌、 ...

2017-3-9 17:29| 发布者: kenny| 查看: 533| 评论: 0

留意到一辆无号牌的“凯迪拉克”停在大街上已有3年多,于是市民刘先生向交警部门举报了这个情况。交警部门随之依法暂扣车辆,并按规定给予刘先生100元奖励。3月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自去年11月实施 《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至今,共有20名热心市民的交通违法举报信息被核实,其中11人的举报奖金正在落实中,他们将成为 《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批获奖者。

    据介绍,《办法》规定,市民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均可获得相应奖励。其中,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标准最高,单宗可获1000元奖励。

    据统计,自2016年11月1日至今,市公安交警支队共接到交通违法举报信息229宗,其中微信举报194宗、电话举报35宗。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共有20条举报信息被核实。

    据悉,经对相关数据分析,市民举报的违法车辆大多数为“僵尸车”。对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同时积极举报其它尤其是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十类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
    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4、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5、运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 未按规定申领通行证,偷运危险化学品的;
    6、客运和校车车辆超员,经查证属实的;
    7、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停放地且被交警部门查获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9、长期违法停放无人认领车辆或 3 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10、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

    举报方式

    (一)电话:全市24小时举报电话:122;
    (二)微博举报: 可以编写“#举报 #+ 举报内容”私信或@中山公安交警官方微博;
    (三)微信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全民交通警民互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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