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就曾呼吁增加中小学班主任待遇问题。10 年后的今天,我再次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待遇的建议,因为10年间物价上涨,但班主任津贴却依然停留在10年前水平。”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再次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修订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明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及津贴标准,津贴标准随物价等因素调整,使班主任的收入增长快于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增长。 ■过去10 年班主任津贴没有任何变化 早在2008年,贺优琳就针对提高班主任待遇问题提过建议,并得到极大的社会反响和效果。“当时全国班主任津贴大概每月平均5元、6元,就算中山的镇区也只是每月20元、30元。”谈起班主任津贴问题,贺优琳感慨的同时表示,很高兴看到当年“两会”后,在众多代表和社会呼声中,国家一次性大幅提高班主任的津贴,全国每人平均水平达到每月200元、300元,中山也达到400多元。 不过贺优琳也表示,在基层学校班主任工作量并没有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核算,班主任津贴标准仍然过低。“过去10年间,班主任津贴没有任何变化,已经应对不了10年来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贺优琳说。 ■将津贴落实纳入规范办学督查中 贺优琳表示,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对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津贴发放办法作了极具操作性的规定。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贺优琳建议各地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应该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核算和经济待遇落实纳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中,对不按文件要求及时落实的地区限期整改。另外建议重新核定辖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适当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农村地区学校教师编制,缓解教师紧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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