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岩 通讯员詹燕超)6日上午,金湾区四届二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金湾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据悉,今后金湾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将设专门账户,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用于宣教、培训考核等领域。 该《办法》规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及效益原则,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执法监察、安全生产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有关股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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