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12月29日讯 帮工友网上申领信用卡,谎称需要该行储蓄卡账号及预留手机号码等资料,拿工友手机将储蓄卡与工友微信进行绑定,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转走工友储蓄卡内人民币12200元。近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某航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1日,被告人黄某航受工友苏某明委托,帮苏某明在网上申领建设银行信用卡,谎称需要该行的储蓄卡账号,骗取苏某明储蓄卡账号及该卡预留手机号码等资料,趁苏某明睡觉时偷偷拿走其手机,将苏某明的微信号与上述储蓄卡绑定,通过微信转账、红包支付等方式转走苏某明卡内人民币7000元。随后删除相关短信并将手机放回原处。 同年9月23日下午5时许,黄某航再次使用苏某明的手机,通过相同方式转走苏某明上述储蓄卡内人民币5200元。黄某航删除相关转账信息后将手机还给正在寻找手机的苏某明,谎称在苏某明床下发现了该手机,次日随即离职。苏某明查看手机时发现其当天在ATM 机取款的通知短信不见了,才发现其手机被人操作过,经查询发现其建行储蓄卡内余额被盗刷,随即报警。同年10月19日,黄某航在广东省惠州市被抓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黄某航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应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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