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我市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迅速行动,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依法严处。 继首宗三乡镇恒胜公司环保涉刑案件立案侦查后,目前黄圃镇三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涉刑案又有了最新进展。据市公安局最新消息显示,目前黄圃镇横石派出所已对三丰金属公司的法人唐某和经理梁某依法刑事拘留,该企业排放超标4.58倍的含镍废水,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这也是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我市第二宗以“污染环境罪”立案的环保涉刑交办案件。 近期,有群众投诉反映称“阜沙镇上南工业区兴达电路板有限公司不定时排放刺鼻的废气”。收到交办案件后,阜沙镇镇长吴剑安第一时间召集镇环保部门了解涉案单位环保手续及管理现状,随即组织镇环保、公安、经信、安监等部门及检测单位对涉案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近日南朗镇接到群众反映的 “南朗镇美景大道4号厂房锅炉每天产生大量废气及废渣,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的交办案件,20日上午,南朗镇副镇长梁海强带领镇环保、工商、人社、消防、安监、公安、流管、执法、交通等执法人员,以及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来到被投诉的企业所在地进行突击检查。 经过调查,该地点共有两间企业,分别为中山市隽林服装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建新针织有限公司。其中“隽林”项目属于“无牌无证”企业,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另一家企业“建新”虽证照齐全,但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使用木柴作为燃料,且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没有运行。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公司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市环保局统计显示,截至12月21日下午,我市共收到交办案件22批119宗,其中重点案件35宗。目前,已初步办结97宗(其中重点案件29宗),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约4603人次,检查企业463家,立案调查89宗,查封扣押34宗,立案侦查2宗,刑事拘留6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2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拟罚款数额194.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共66人。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9 18:39 , Processed in 0.06950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