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晓红报道:为提高中标机会而弄虚作假,编造或者夸大业绩以及信誉——这一招在珠海即将行不通。为遏制弄虚作假进行投标等违法行为,我市调整中标公示内容,2016年12月10日起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时需要将业绩和信誉进行公示,以确保其真实性。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说,近五年来,珠海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数量以及招标金额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2015年完成招标项目1400多个,招标金额400多亿元,预计今年将与去年持平。 “在实际操作中接到一些投诉,反映有投标者在业绩和信誉资料中掺杂水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调整公示内容,要求自2016年12月10日起,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业绩和信誉进行公示,业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对应的项目规模参数;信誉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奖项名称、颁发单位和颁发时间等。 此外,为方便查询求证,还要求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信誉文件同时附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未附上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的,有关业绩、信誉文件无效,也不得将其作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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