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3日,男子杨某驾驶一辆运载泡沫的货车行经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路段时,因超长超高被横栏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经进一步调查,11月15日、16日,杨某因同一交通违法已被横栏大队查处过两次,且仍未接受处理。因此,杨某三次交通违法行为将合计被处罚款450元,记3分。 当天上午,横栏交警大队勤务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满载泡沫的粤T244×2号牌货车存在超长超高违法行为,容易对其他车辆的行驶秩序造成影响,加上自身货物面积较大,易受风力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于是截停车辆检查,结果发现其所载货物的高度、长度均超出车厢2米多。 民警随后利用警务通查询当事司机杨某的相关信息时,得知本月15、16日,杨某先后因同一交通违法被大队民警查处过两次,且仍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由于屡教不改,民警依法再次对杨某作出了罚款150元,记1分的处罚,同时要求杨某当场卸货转运,待消除违法行为后才准予放行。 据杨某交代,他是某泡沫厂的专职司机,因以前自认为运载的泡沫较轻,不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于是一次次抱侥幸心理违规载货。在民警耐心讲解货车超高超长行车的危险性后,杨某对自己违规载货的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以后会按规定载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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