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上午,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解读,根据《办法》规定,生二孩无需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提供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也更加优化便民。 市卫计局法制科科长陈海湘表示,一、二孩家庭可先通过广东省生育服务网提交资料,再到各镇区卫计部门进行确认登记。据统计,从10月24日广东省生育服务网上线至今,通过网上申办,我市共收到428件生育登记,其中二孩登记302件;另外,通过现场申办,我市共收到1949件生育登记,其中二孩登记1293件。 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口径,今年1月至9月,我市户籍人口出生16100人。其中,因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新增出生约1700人。陈海湘称,从目前的数据来说,中山并没有出现所谓的二胎高峰期,之所以目前城区3家三甲医院都出现不同程度产床紧张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产妇没有较好地往镇区的二甲医院分流,而绝大部分选择在三甲医院分娩。“事实上镇区的二甲医院产科条件也是很好的。”陈海湘呼吁,希望产妇理性选择产检和分娩医院,不要都往三甲医院“挤”。 A 哪些情况需要登记? 1.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广东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2.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3.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5.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登记证明。 B 哪些情况必须审批?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又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为残疾儿的。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C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无论是办理生育登记,还是再生育审批,在提供材料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只需两者选其一即可。 《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亲自到办理机构的,可以委托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代办。办理机构在查验委托书及三方的身份证原件之后按规定办理。不过,申请再生育的,应由夫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山视窗
( 粤ICP备12053823号-1 )
|网站地图
GMT+8, 2025-5-4 08:42 , Processed in 0.07004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