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思华)未取得预售许可就收取定金,查;未按规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查;未在核发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查…… 记者从市住规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行业秩序,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从10月19日至明年1月中旬,市住规建局联合我市多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问题。 据了解,本次“百日整治”行动的时间为10月19日至明年1月中旬。该行动将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对建成、在建、未建、已进入商品房销售环节等类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住宅、商住)展开拉网式全面检查,并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行动将主要整治九类违法行为,分别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未在核发《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未在解除后公开房源;未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向购房人明示;未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方案特别标注配电房、垃圾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及面积大小的;未对外公示五证二书等相关资料;未按照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按规定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物业选聘。 而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规建局一直严查房地产建设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此次开展“百日整治”,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行业秩序。对于此次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该局将完善相关“黑名单”及行政处罚制度,将违反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切实防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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