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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执法模式 重拳打击无照流动经营两顽疾 中山城管向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和机动车无照 ...

2016-10-26 18:33| 发布者: kenny| 查看: 860| 评论: 0

很多无照商贩跟执法者 "打游击",有的不断变换地点。 

 
水果上市的旺季,也是无照流动经营的高发期。 
 
东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博爱医院门口开展整治行动。 

 
五桂山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劝导不按规定摆摊的摊主。 

 
扣押无照流动经营的工具。 
 
  无照流动经营对于每一个城市来说,都是城市管理的难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无照流动经营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并呈现出多样性。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文明办创文迎检的要求,针对机动车无照流动经营和乱摆卖的“黑点”进行整治。文图/隋胜伟黄正攀李佩佩
■顽疾现状
  ●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
  无照流动经营以校园周边、医院周边、公园周边、市场周边和繁华商圈、车站等重点区域尤为明显,市民反映最为强烈。
  据市城管执法局城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日常工作中加大了对以上区域的巡查和管理,但效果并不理想。个别区域渐渐形成了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比如博爱医院门口、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北门等地点,都是市民反映强烈的聚集点。
  ●机动车无照流动经营渐成规模
  “最初是简单的一张布铺在地上,慢慢有了篮子,然后又有了三轮车,现在又出现了的新的形式……”市城管执法局城管科科长潘池胜介绍,从2014年前后开始,无照流动经营也慢慢“升级”,以机动车为承载工具的机动车无照流动经营现象开始出现在中山,而且渐渐成了规模。
  每年6月到10月,是水果上市的旺季,也是无照流动经营的高发期。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与以往传统无照流动经营不同的是,机动车无照商贩通常会驾驶0.6吨至2吨的小型货运车上路销售物品。机动车流动摊档比以往传统流动摊档更具优势:一是运载量大 (一般都有一、二百公斤),二是品种渐趋高档(有进口樱桃和榴莲等),三是运输更加快捷方便,流动经营范围更广。执法人员发现,有的无照商贩甚至将车厢改装,增设冷柜,用于储存水果。个别外地流动商贩甚至开着几十吨的大卡车满载货物流动销售物品。
■调研分析
  ●多为外地流动人员
  所谓无照商贩,是指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街道或者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根据近几年的执法情况分析,我市无照商贩的主要群体大多数是外地人。以近年来出现的机动车无照商贩为例,这些人来自外地的比例更高。他们将车厢改装成简易伸缩货架,更便于销售。有的人甚至晚上也住在车里。
  ●流动性大,结伙经营
  无照流动经营违法行为难以查处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他们流动性大。为了逃避执法,很多无照商贩跟执法者“打游击”,有的不断变换地点,有的则选择下班时间出来经营。
  这些无照商贩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有些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甚至出现了家族式经营的现象。新兴的机动车无照商贩,很多都是老乡或者亲友结伙开车而来。
  ●获利巨大,屡罚屡犯
  无照商贩,往往被人们视为弱势群体。但实际上,这个群体的角色也渐渐发生着显著变化。
  从执法记录上可以发现,很多无照商贩曾被执法人员多次处罚,但仍屦罚屦犯。究其根源,是高额利益的驱使。
  无照商贩既没有依法纳税,也没有租金和水电等其他经营费用的负担,收入远非真正的“弱势群体”可比。
  今年上半年,一个机动车无照商贩在库充市场附近被查,车辆被暂扣。可没多久,他又买了一辆新车经营。一辆小型货车至少要几万元,可想而知,他们获利有多大。正是受到高额的不当收益的驱使,无照商贩虽然被多次处罚但依然“重操旧业”。
■存在问题
  ●暴力抗法
  机动车无照商贩,不同以往的普通无照商贩。一方面,以往的普通无照商贩群体以妇女、老人居多,而机动车无照商贩主要以青壮年男子为主;另一方面,因为投入大、每天获利大,一旦车辆被暂扣15天,他们的直接“损失”相对较大,也相对容易引起暴力抗法。
  去年10月,一名男子在库充市场附近驾驶一辆0.6吨客货两用车拉了一车西瓜在卖。而前一天,该男子的另一辆车刚刚被执法人员暂扣。男子见这辆车又要被扣,情绪激动,从车里抽出一把长约30公分的西瓜刀,冲着执法人员喊道:“都别过来,谁过来砍谁。”
  幸好当时是联合执法,共同开展行动的民警马上对该名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并对该男子进行劝说教育。20多分钟后,男子将刀收起,车辆被执法人员暂扣。
  ●占用道路
  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无照商贩占用道路的问题。由于无照商贩大多选择在交通路口销售物品,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前,经常有一批无照商贩出现在竹苑市场附近,除了普通的无照商贩,还有几个机动车无照商贩聚集于此。每到高峰期,本来人流量、车流量剧增,加上道路被无照商贩占用,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
  ●执法受扰
  无照商贩大部分为本市非常住人口,他们居无定所、流动频繁、成分复杂。每当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时,经常有别有用心的人摆出“弱者”姿态,博取唆使不明真相群众的同情,进而趁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企图以此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
  ●安全隐患
  无论是传统的无照流动摊档还是机动车流动摊档,食品安全一直是极大的隐患。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多次执法中,他们曾联合食药监部门一起行动。经查,无照商贩销售的食品,大多存在卫生不达标的问题,相关产品也无法溯源,产地及检验标准也无从查证,出了事故也很难追责。这些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都隐藏着相当大的风险。
■创新整治
  ●整治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
  ◆6月至11月底专项整治
  为了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的校园周边、医院周边、公园周边和繁华商圈等重点地段乱摆卖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今年5月底,市城管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专项整治的通知》,协调相关镇区开展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市城管办梳理了20余个中心城区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并制定了整治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镇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并根据自身的实际,由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对聚集点进行整治。
  ◆创新组建机动巡查队
  为配合6月-11月开展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市城管办组建了一支中心城区机动巡查队。
  “城管一个部门的巡查,因为执法权限有限,效果并不明显。这种联合了公安、交警的机动巡查,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据潘池胜介绍,机动巡查队在多个部门的多管齐下,对日常的无照流动经营起到了有效遏制。
  据介绍,机动巡查队由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分局、石岐分局、东区分局、西区分局、南区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在6至8月份整治期间,除了每月两天的统一行动日之外,日常由机动巡查队不定点、不定时在城区繁华路段及公园、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实行动态监控巡查,重点查处利用机动车进行无照流动经营违法行为。根据要求,机动巡查队以劝导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队员在巡查中会注重劝导,多做教育引导工作。
  ●整治利用机动车无照流动经营
  ◆“三个统一”压缩摆卖空间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的管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流动经营问题,市城管办制定并印发了《中心城区无照流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至11月,组织中心城区火炬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开展无照流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本次的整治重点是利用机动车进行无照流动经营的行为,每月至少安排2天统一行动,由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执法人员协助辖区开展整治行动。
  “为什么要统一行动?就是要最大限度压缩无照商贩的违法摆卖空间。”据潘池胜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了“统一整治时间、统一处罚标准和统一暂扣违法车辆”的“三个统一”执法模式,取得明显效果。统一整治时间,压缩了机动车无照商贩的违法经营空间;统一处罚标准,避免了执法不均衡的情形;统一暂扣违法车辆,有力打击了无照商贩的气焰以及增加了他们的违法成本,提高了执法行动的震慑力。
  ◆部门联动立体执法
  根据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得到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每次统一整治行动,市、区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均派出若干名干警参与,在执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互相合作、互相协助的工作模式,城管执法部门对无照流动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且暂扣当事人的违法车辆或工具;交警部门对违停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对涉及妨害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
  每次专项整治,各城管执法分局局长或者负责人带队整治,市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督导和参与,使整治工作得到较好和顺利地开展。
  针对“城管下班,摊贩上班”这种现象,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也专门调整了时间。根据巡查掌握的信息,每次整治时间灵活安排,尽量安排在无照商贩大范围摆卖的时间,有效保证了整治效果。
整治成效
4个月暂扣无照流动经营机动车辆57台
  据介绍,6、7、8、9这4个月,我市共开展无照流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202次,其中统一整治9次,出动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4123人次,查处无照流动经营案件707宗、占道经营案件177宗,暂扣用于无照流动经营的机动车辆57台、三轮车182台,教育违法行为当事人8340 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27份。中心城区无照流动经营聚集点在整治过程中也得到明显改善,无照流动摊档已明显减少。
专项整治,无照流动经营咋处罚?话你知!
  问:机动车无照流动经营,车辆扣押期限是多少天?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专项整治,对扣押的机动车、三轮车等用于无照流动经营的工具,扣押期限统一为15天。即扣押当日起第15天,当事人接受处理后,才返还相关扣押的物品。
  问:无照流动经营处罚额度是多少?
  答:使用机动车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行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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