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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分析招标公告

2016-10-25 23:00| 发布者: kenny| 查看: 779| 评论: 0

为做好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更好发挥食品抽检数据分析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现对2016年度中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工作负责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招标需求

  1.项目概述

  对承担中山市各环节各类食品2016年度食品安全状况进行风险分析、研判的机构进行采购。中标人可承担2016年中山市开展的市级食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应急检验、专项抽检、重大活动保障监测、监督管理及执法情况等结果的分析工作,研判近期中山市的食品安全形势,筛查已知风险,甄别潜在风险、预测未知风险等,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及风险管理决策相关的建议,撰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组织风险研判的工作会议,撰写《中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白皮书》等。

  2.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过食品检测尤其是法定检验、食药监部门、质检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等的工作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核查)

  ★(2)投标人需具备开展食品安全分析及研判的各领域专业人才,具备承担项目任务的软硬件条件(专业人才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明,软硬件条件提供实验室资质证书等,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核查)。

  (3)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家工作会议。

  3.中标人要求

  (1)中标人根据我局提供的数据,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和系列标准及法律法规,撰写各类食品安全分析报告,协助市局撰写《中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白皮书》。

  (2)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满足食品监管、检验和分析的特殊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出具专业合理的食品安全分析报告。

  (3)中标人沟通理解能力强,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配合到位,充分理解各项任务的工作要旨,分析各项数据,出具完整详尽的分析报告。

  (4)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进行各项数据的分析和研判工作,并且按当次专项任务要求出具分析报告。

  (5)涉及各项监测任务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所涉及的全部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及停止支付合同款并上报监管部门;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中标人应针对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市局组织的专家检查及评估。中标人组织风险研判的工作会议及食品安全分析会议,出席专家需由市局指定。

  (7)中标人要恪守诚信,不得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方开展工作,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及停止支付合同款,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还将追究中标人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成品要求

  (1)完成《中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提供不少于30册成品;

  (2)完成《中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白皮书》编制,提供不少于100册成品;

  (3)组织风险研判的工作会议及食品安全分析会议,承担会议场地、误餐、会务及专家评审的有关费用。

  (二)我局拟通过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验收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人项目实施过程、售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客观评价。

  2.中标人在本项目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局邀请专家对所编制文件进行审评验收。

  二、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0万元整。

  (二)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6年10月28日前向我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60-8892055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27号1号楼206室


附件1: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分析招标综合评分表.doc

附件2: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分析投标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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