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任龙 通讯员/吴剑波) 近日,鹤山交警成功破获鹤山公园交通逃逸案,抓获肇事司机李某。 据了解,10月12日凌晨2时许,一辆小车在鹤山市鹤山公园河堤路段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刘某受重伤,身体多处骨折及膀胱破裂。事后小车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鹤山交警二中队连夜组织警力及时赶赴现场走访取证,并迅速排查相关路口和路段的视频,分析嫌疑车辆信息以及该车可能逃逸的路线。 10月13日,民警成功锁定一辆车牌为粤JCW××6号的嫌疑车辆,并于次日成功抓获肇事司机李某,李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警部门对李某首先作出扣12分、行政拘留15日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鹤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逃逸事故造成一名乘客重伤,李某将可能面临更高的刑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会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首先,会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无法得到相应赔偿,有损法律的权威性。其次,还会严重妨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威胁。 鹤山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告医疗急救机构,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证物的位置,同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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